中新網柳州1月5日電 (陽瑋勛)廣西柳州市交警部門5日通報,一男子在柳州市駕駛汽車經過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橫過道路卻沒有避讓,反而下車將一名年近六旬的老人推倒在地,后揚長而去。交警取證調查后認為該男子已違反新交規,并將進行相應處罰。除濕機
1月4日上午10時13分,柳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一名男子在電話中說:“在桂柳路與學院路交叉路口,我在人行橫道燈是綠燈時正準備過馬路,一輛號牌為桂A6xx99的白色帕薩特 轎車沒有避讓險些把我撞倒,我對著車里的人說了句怎么開車的,開車的男子居然下車把我推倒在斑馬線上,然后開車走了,十分囂張。”工業除濕機
隨后,報警人李先生來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監控指揮中心翻看了當時路口的監控視頻。在視頻中顯示,10時11分,一輛車牌號為桂A6xx99的白色大眾帕薩特轎車在柳州市學院路上由北往南行駛,行至在學院路與文昌東路的交叉路口處時正好是紅燈,東西方向的人行橫道燈綠燈亮起,行人進入斑馬線過馬路。
監控視頻中顯示10時12分20秒,白色轎車停在了右轉彎車道,駕駛人下車后一把將李先生推倒在直行的機動車道上,隨后上車右轉入文昌東路揚長而去。因為下雨路面濕滑,李先生摔倒在地上打了一個滾,幸好當時沒有車輛經過。
年近60的李先生回憶稱,因其生病腿腳不便所以過馬路慢了一些,沒想到那位駕駛人火氣那么大,竟然下車后直接把其推倒。
警方隨后找到了肇事車輛車主劉某的信息,進行取證調查等工作。柳州交警支隊監控指揮中心民警介紹,該肇事白色轎車駕駛人明顯違反新規中,車輛在人行橫道應避讓行人的條款,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按照新規可以對駕駛人予以罰款、記3分的處罰。而該名男子推人舉動涉及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而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駕車右轉行經人行橫道,遇被綠燈放行行人,不減速、停車避讓行人,一次記3分。”
目前,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中大隊已經對肇事駕駛人進行了傳喚。奧特思普科技除濕機 |